胡钦春:舍身尽职铸警魂

11

(为了民族复兴·英雄烈士谱)胡钦春:舍身尽职铸警魂

新华社武汉4月23日电(记者梁建强、李思远)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,身中数刀后,他仍竭力缉凶,直至倒在血泊中。他叫胡钦春,牺牲前是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陆城派出所民警。英雄出生于1973年,共产党员。

2014年3月29日晚8时许,宜都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,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旁建行处有一名群众被打,值班民警胡钦春和同事朱太林迅速赶赴现场处置。在一家烧烤店附近,找到涉嫌打人的鄢某等3人。

胡钦春上前盘问时,嫌疑人鄢某拔腿就跑。胡钦春对年长的朱太林说:“你把这两人看好,我去追。”追赶约300米,至宜都市工人文化宫旁一偏僻小巷内,犯罪嫌疑人鄢某突然持刀暴力对抗,致使胡钦春颈部、胸腹部多处受伤,鄢某逃窜。

胡钦春:舍身尽职铸警魂

监控拍到,当时的胡钦春捂着脖子和胸口,步履极为艰难。流血过多、身体十分虚弱的胡钦春对朱太林说:“我没力气了,快请求增援,把他抓回来。”这是胡钦春留下的最后一句话。

朱太林赶紧上前扶住他,发现胡钦春的脖子、胸部、腰部多处中刀,警服被血浸透。

胡钦春被紧急送往医院。经检查,他身中7刀,颈脉被割断、胸腔被刺穿。虽全力抢救,但因伤势过重,于当晚10时许离世。

宜都警方连夜组织警力对鄢某实施围捕,次日凌晨5时将其抓获。鄢某供述,胡钦春被捅好多刀后仍不放手,最后他使劲踹开才逃脱。

2014年7月,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民警胡钦春被害一案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鄢某公然对抗法律,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犯罪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鄢某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牺牲时,胡钦春年仅41岁。2014年5月,他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;2014年8月,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。湖北省宜都市委追授胡钦春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;宜昌市总工会追授胡钦春“五一劳动奖章”。

英雄牺牲后,当地以他的生平事迹为原型,编排了楚剧《警魂》,不断在各地巡演,深受各界好评。 【编辑:黄钰涵】

锤炼“慢功夫”,一碗酸汤挤进“速食赛道”

四川将加强对新就业群体关心服务和权益保障

农业农村部派出工作组督促查处肉羊养殖违禁使用“瘦肉精”行为

国台办介绍2024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情况

一片叶子上万元 轻奢热植成风口

春节临近 你的家乡举办哪些活动?一起来寻找年味儿

上海国际电影节“一带一路”电影周启幕

新疆阿勒泰优质冰雪资源吸引外地游客

四川将进一步打通地震预警信息发布“最后一公里”

2020中国网球巡回赛CTA1000贵阳站开幕

中国足协:各俱乐部7月18日前提交欠薪解决进度报告

美国司法部向谷歌发起反垄断诉讼

聚焦中华文化 湖北为印尼华裔青少年送课上门

构筑抵御外部风险制度防线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

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四方面惠民利企服务举措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来打样虚拟现实打样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